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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2-00008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9-14 关键词:
文字解读《平顶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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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平顶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

 

日前,平顶山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印发《平顶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项目为王”和开展“三个一批”“万人助万企”活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1年10月8日印发了《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4月18日印发了《平顶山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平政办〔2022〕14号),按照省、市决策部署,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平顶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按照工作安排,2022年4月,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启动了《实施细则》的前期起草工作。5月5日,组织书面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其中区法制办、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衔接沟通,区经济发展局就有关意见和建议达成一致意见,并对《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2022年8月12日,经高新区第10次管委会会议研究同意,8月24日,以平开综办〔2022〕47号印发实施。


三、适用范围

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外实行备案管理的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指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不包括重大线性工程项目,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国务院或国家部委审批或需省级要素支持的项目等。


四、制定意义

《实施细则》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为突破口,着力优化流程,缩短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办理时间。其出台将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由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五、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29条。

第一章为总则(1-4),共4条,明确了细则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目标等,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缩短,实现“事项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第二章为统一事项清单(5-6),共2条。按照“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原则,明确了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

第三章为统一审批流程(7-12),共6条。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再造审批流程。

第四章为统一平台办理(13-15),共3条。依托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实现网上申报、一口受理、平台赋码、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第五章为深化开发区承诺制改革(16-20),共5条。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叠加“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举措,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探索推进以承诺制为核心的“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改革模式等。

第六章为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21-26),共6条。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费保障制度、中介服务管理、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区域评估、联合惩戒等。

第七章为附则(27-29),共3条。明确了细则的施行日期,区有关单位要参照本细则,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适用于本级、本行业的细则等。


六、实施重点

《实施细则》是以“简事项、优流程、在线办”为重点,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机制,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审批服务效能提升。重点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贯彻省、市部署要求,结合高新区改革实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大的改革创新空间,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将备案类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三是坚持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探索“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的改革模式,政府部门靠前服务、限时办理,企业按标准承诺后即可批复,部门协同加强关键节点监管。

四是坚持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推行承诺制与“标准地”“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创新模式,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七、关键词诠释

“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建立起的“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具体来说,本细则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指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时间节点,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行“统一清单告知、统一流程审批、统一平台办理、统一帮办代办、统一收费管理”的“五统一”管理服务模式,形成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中介各履其责、监管约束有效的协同机制。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解读人:李源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3981966

平顶山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平开综办〔202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