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高校科研人员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贯彻党的二十大“人才强国战略”,按照“精准匹配、双向对接、引智入企、以产引才”理念,引导人才智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高校智力资源与高新区产业资源、科研与生产的深度融合,给予入企博士专项服务,做优人才服务环境,落实人才激励保障,做好人才服务管理。特制定《平顶山高新区“百名博士进高新”产学研合作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初,平顶山高新区开始谋划“百名博士进高新”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促进博士人才和企业高效合作,工作人员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对标先进地市经验进行专门学习和论证。书面征求了高校、企业、区内各单位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经过平顶山高新区第6次管委会会议讨论,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平顶山高新区网站公示。7月20日以平开发〔2023〕43号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十九条,内容涵盖选派要求、职责任务、日常管理、评价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选派要求,明确了入驻博士的选派范围、选派基本条件、选派方式、入驻企业要求、入驻时间及岗位。博士入驻高新区企业入驻期限不少于1年,担任“科技副总”、“科研中心副主任”,“科技服务官”等。
第二部分是职责任务,明确了入驻博士、有关部门、入驻企业的职责。入驻博士要充分发挥科研、学术方面的专业优势,以所在的高校为依托,以项目合作为基点,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派出单位、各园区等有关部门工作与入驻企业共同做好入驻博士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第三部分是日常管理,入驻企业与入驻博士、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园区等相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派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关心了解入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 实行工作报送制度,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每季度将“百名博士进高新”工作推进情况向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汇报。
第四部分是评价管理,入驻博士的评价管理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统筹,会同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河南城建学院科研处、平顶山学院科研处、入驻企业联合组织实施。服务期满后,入驻博士向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入驻工作总结或调研报告,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联合河南城建学院科研处、平顶山学院科研处对入驻博士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走访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五部分是服务保障,明确了评价奖励、工作待遇保障、人才项目支持、平台(机构)建设支持、推进机制保障等方面的内容。高新区管委会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入驻博士,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入驻一年(12个月),对入驻博士科研活动及成果进行一次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入驻博士(不超过入驻人数的30%),给予通报表扬并每人奖励1万元。
四、保障措施
《办法》明确了“百名博士进高新”的管理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入驻企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协助派出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百名博士进高新”作为高新区引进人才的一项长效机制,平顶山高新区将联合高校和企业长期推进。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1.解读机关:平顶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解读人:马旭歌
3.政策服务咨询电话:0375-2686012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百名博士进高新”产学研合作工作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