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室始终坚持以务实为核心导向,聚焦中心工作、重点任务,不断优化督查方式、压实督查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突出“靶向性”。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工作,建立督查事项清单,不搞“大水漫灌”式督查,精准聚焦政策落实堵点、工作推进难点、群众关注焦点。通过前期调研摸排、多方征求意见,筛选确定督查重点,确保督查工作直击要害、有的放矢,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注重“实效性”。摒弃“文山会海”式督查模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走进项目现场、基层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工作实际进展。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建立“督查—反馈—整改—复核”闭环机制,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不解决问题不松手,切实提升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联动性”。打破部门壁垒,避免“单打独斗”式督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督查合力。同时,加强与上级督查部门的对接联动,及时上报督查进展、反馈难点问题,争取指导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