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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集中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发布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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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法制办)2026年2月1日,《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国家层面专门立法,《条例》厘清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边界,构建起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为了加强和规范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制办认真开展了对该《条例》的学习工作。

 重点解读了《条例》的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深入学习了《条例》中关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处理等关键内容,结合高新区的工作实际,重点研讨了如何将《条例》规定与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深度融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实效。学习过程中,围绕高新区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群腐“两违四乱”整治等重点工作,谈认识、谈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专题学习既是一次精准的业务充电,也是一次深刻的责任警醒,要以《条例》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督职责、规范监督流程、提升监督效能,切实扛起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

       下一步,高新区法制办将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把《条例》学习贯彻融入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各环节,不断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