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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筑牢高新法治建设根基
  • 发布时间: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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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法制办)为持续完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切实增强政府决策公信力与执行力,高新区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以规范化决策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

高新区严守法定决策规范,夯实制度建设基础。严格对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精准划分决策层级与适用流程。同时,进一步细化决策草拟、审议发布、动态调整等全流程法定程序,从制度层面杜绝决策的随意性、片面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同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决策主体责任,强化履职担当意识,全面拧紧决策法治“安全阀”。

强化全过程监督管控,保障制度落地见效。创新落实多元监督举措,通过日常巡查、专项督查、以会代训等方式,常态化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决策流程规范入脑入心、落地落实。各决策承办单位严格做好决策全过程资料记录、归档留存,实现决策流程全链条留痕、可溯可查,为决策成效评估、责任追溯提供坚实依据。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按要求完成省级平台备案工作,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深化行政决策制度改革,优化决策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着力构建透明公正、高效规范的决策体系,以过硬法治效能护航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