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法制办)为有效防范政府合同法律风险,保障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安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顶山高新区出台《政府合同审核备案办法》,以制度规范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合同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完善制度规范,统一管理标准。《政府合同审核备案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全面明确政府合同订立主体、基本原则、审核流程、备案要求、风险处置、监督追责等核心内容,细化各环节工作标准,补齐合同管理制度短板,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管到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明晰两级权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谁订立、谁负责”原则,明确合同承办单位对合同订立、备案、履约、争议化解承担主体责任。法制办专职负责合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管理工作,构建“承办单位主责、法制部门合规把关”的双重管控机制,厘清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杜绝监管缺位、权责不清等问题。
严把审核关口,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合同主体资质、审批程序、条款内容、文字规范等关键要点,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审核。针对涉多部门、重点领域及疑难复杂合同,通过部门会商、专家论证等方式多方研判,精准排查化解合同法律风险,保障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条款完备可行。
规范闭环流程,提升履职质效。健全合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逐级审批、盖章备案全闭环工作流程。合同报审前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法制办限时完成合规审查;定稿合同经专用章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归档备案,全面规范合同报审、审核、审批、备案全链条工作秩序。
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建立纪检监察牵头、各部门协同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对合同审查、履约全过程实行常态化跟踪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管理、履约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制度筑牢合同风险防控防线。
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细化政府合同全流程管理,持续优化审核备案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督,不断提升政府合同管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名片,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