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法制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安全,平顶山高新区研究制定《政府合同审核备案办法》,全面提升政府合同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系统涵盖政府合同订立原则、审核内容、办理流程、用章备案、争议处置、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构建起全流程、闭环式合同管理机制,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清晰制度遵循。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谁订立、谁负责”,明确订立单位承担合同审核、备案、履行等全流程责任,法制办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职责。二是严把审核关口,重点审查合同主体资格、订立程序、文字表述、内容合法性及条款完备性,从源头提升合同质量。三是优化审核流程,合同送审前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涉及重点工作、复杂法律问题的,通过座谈、论证等方式广泛听取建议,法制办按期反馈审查意见。四是规范备案程序,合同经法制办审核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审核表及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备案。五是强化监督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约束。
强化合同全流程管理,是平顶山高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健全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合同法律风险,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