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21894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2021-03-27
信件标题:关于平顶山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 碧桂园.凤凰城一期预售商品房存在欺诈的违法举报线索
信件内容:关于平顶山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
碧桂园.凤凰城一期预售商品房存在欺诈的举报线索
现就平顶山市东鑫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核准名称为平顶山碧桂园.凤凰城一期预售商品房欺诈消费者的违法预售举报内容如下:
预售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高新区神马大道与开发二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处(原高新区小营村),该块土地使用面积为91949.66平方米,其中高层建筑为10栋,多层建筑为17栋。
反馈问题
购房者无完整的草签合同,开发商违规收取房款
目前本人已交首付房款的70%以上,还未签正签合同,之前和开发商签署了一份草签合同开发商也未签署完毕(开发商未盖章),草签合同只有购房者的签名和指印,没有开发商的印章和签名,并且开发商收回了只有购房者的签名和指印的草签合同,目前购房者只有付款银行流水的证明,无完整的草签合同。购房为人生大事,根据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承诚实,恪守承诺,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为弱势群体,请政府秉公执法,主持正义。
信件信息
回复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
2021-04-07
回复内容:
经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核实,网民李跃华(购房人)反映的开发商违规收取房款不属实,该网民购买的房屋所在楼栋已获得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合法的预售许可证,能够进行预售。开发商收取的款项是根据双方一致的前提下进行,未发现违规收款行为。但购房人和开发商在草签合同后存在房屋价款和优惠活动上存在争议,因此正式合同签订前产生纠纷,购房人要求退款并予以补偿。根据这一情况以建议双方通过协商或法律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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