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快推进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平顶山高新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高新营商办〔2021〕6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决定从常年在辖区内居住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工商联代表、行业协会和商会负责人、市场主体代表、媒体记者等群体中聘请15名同志为平顶山高新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聘任期2年(2021年11月-2023年11月)。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平顶山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3981966
电子邮箱:jfj5652@163.com
平顶山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平顶山高新区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
推荐名单
人大代表(2名)
张广清 张志忠
政协委员(2名)
席素芝 石广周
民主党派(2名)
李冠楠 王 新
新闻媒体(1名)
高轶鹏
群众代表(1名)
申明星
企业代表(7名)
董国谱 郝爱云 安亚锦 朱 亲
许洪年 王新安 毛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