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格林普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格林普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高性能特种工程塑料 | 河南格林普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尼龙织造产业园内办公楼8号厂房 | 河北科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约46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产品为:LCP600吨/年,PPS300吨/年,高温尼龙200吨/年。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①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②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污染因子主要为油烟。 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设烟道达标排放; 本项目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管道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混料、挤出、切粒、筛选、注塑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部门处理。车间设置危险废物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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