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高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经企业申报、部门审查,对受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准予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欢迎监督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单位: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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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