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2020年8月17日-2020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河南天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物理加工涉盐化妆品、消毒杀菌用品、医用敷料项目 | 平开城建环〔2020〕117号 | 2020年7月20日 |
2 | 平顶山瑞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汽丰田4S店项目 | 平开城建环〔2020〕118号 | 2020年7月20日 |
3 | 平顶山市亚新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与维护项目 | 平开城建环〔2020〕119号 |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