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三氯氢硅项目(一期)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平顶山市神马大道9号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本工程占地面积约13927平方米,为改建项目,利用现有工程10万吨 PVC、干燥装置工序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整体拆除后的空地,建设三氯氢硅主装置等设施。一期建设年产 3 万吨三氯氢硅装置。 | 1.投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渣浆处置产生的高沸物、精馏不凝气产生的 HCl 尾气经“水喷淋+碱洗塔” 处理达标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废气淋洗废水,废水处理依托厂区现有离心母液水处理工程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循环水系统。无生产废水外排。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泵类产生的为空气动力性噪声,以上噪声源噪声级大多在 80~100dB(A)之间。在提高安装精度,减小声源噪声的同时,空气动力性噪声主要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并通过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途径进行控制。 4.危险废物为氯化氢干燥产生的废分子筛、变压吸附产生的废吸附剂、设 备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渣浆处理装置处理产生的浆渣和浆渣槽分离产生的废螯合树脂(含杂质)。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执行。 |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公开了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