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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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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期:本公告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批复

平开建环许〔202423

20241016

2

关于预制舱箱体零排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平开建环许〔202424

20241021

 

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誉鼎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马大道北侧河南阿路米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不新增占地。租赁河南阿路米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的一栋5000m2标准化厂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磷酸铁锂电池1万吨、废旧三元锂电池1万吨,年处理废磷酸铁锂正负极片5000吨、废三元正负极片5000吨,年梯次利用电池5000吨。本项目产品为可梯次利用锂电池、黑粉(含锂石墨粉混合物)、金属混合物(铜粉、铝粉)等。本项目只对回收的废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和破碎处理,不进行深度提纯回收元素。

二、该《报告书》编制规范,内容全面,提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下一步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有关要求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并落实相应环保投资。确保营运期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理。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营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废气处理措施

废磷酸铁锂电池前处理放电、撕碎、焙烧冷却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R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废磷酸铁锂电池一次破碎、筛分、磁选、二次破碎、二次筛分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废磷酸铁锂电池研磨、铜铝分选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废磷酸铁锂正负极撕碎、破碎、筛分、包装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确保DA002、DA003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废三元锂电池前处理放电、撕碎、焙烧冷却废气经急冷+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R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氟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二噁英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废三元锂电池一次破碎、筛分、磁选、二次破碎、二次筛分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排放,废三元锂电池研磨、铜铝分选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废三元锂电池正负极撕碎、破碎、筛分、包装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确保DA005、DA006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梯次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两套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净化排放。手动拆解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2)落实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和放电水作为脱酸塔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顶山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主要高噪声设备破碎机、研磨机、筛分机、风机等,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声学材料护围屏蔽噪声。确保本项目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规定要求。

(4)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对各类危险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后和储存,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厂区分类收集后送开发区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实施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你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减少物资损失和人员伤亡。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按照审批权限重新上报审核。

六、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规定,项目在施工、运营过程中如有举报、环境纠纷等应按要求停产整改。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的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0月16日

 

 

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预制舱箱体零排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平顶山市湘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91410400MADE29172J)关于《预制舱箱体零排放喷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