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按告知承诺制审批的平顶山市豫上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平顶山市豫上高级中学建设项目 | ||
建设内容 | 项目拟投资1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宿舍楼、多功能厅、运动场等相关基础设施,项目不设置卫生保健室。项目建成后可达24个教学班,容纳在校学生1200人,教职工96人。 | ||
建设地点 | 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轻工路与科源路交叉口西南角
| ||
行业类别 | P8334普通高中教育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单位名称 | 平顶山市豫上高级中学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已受理 | 受理时间 | 2025年9月5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食堂基准灶头均安装集气罩,食堂油烟经1套集气罩+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出楼顶1m排气筒(DA001,距地面高度16.45m)(建筑高度15.45m)排放。 2、每间化学实验室均安装2台机械排气扇;化学及生物实验室内均设置通风橱/吸风罩,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吸风罩+通风管道+碱喷淋(配套脱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出楼顶1m排气筒(DA002,距地面高度21.55m)(建筑高度20.55m)排放。 3、危废暂存间负压收集后进入碱喷淋(配套脱水)+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出楼顶1m排气筒(DA002,距地面高度21.55m)(建筑高度20.55m)排放。4、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及碱喷淋废水经酸碱中和池预处理与师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校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
环评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fhcsxtiEprGWtJWkjE-4g?pwd=7rua 提取码: 7r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