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市联运有限公司煤炭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顶山市联运有限公司 煤炭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平顶山市联运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顶山市卫东区申韩路西侧
| 平顶山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联运有限公司煤炭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顶山市卫东区申韩路西侧; 建设单位:平顶山市联运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 33441.8m2;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500 万元;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 300 天,实行两班制、每班工作 8h,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20 人,其中非住宿 14 人,住宿 6 人(无食堂)。 | 废气:主要为卸料和上料的颗粒物,环保措施为:煤炭储存车间内设置自动雾化喷 淋装置和移动式雾炮机用于控制装卸料和堆场粉尘;定期对厂内道路进行清扫,路面定期洒水;车间自然沉降等。 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环保措施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顶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 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控制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使噪声达到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和污泥,厂区内设置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污泥融入产品中外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