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先进,持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经市委办公室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同意,决定开展平顶山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经基层民主推荐、公示、征求意见、逐级审核并经高新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30个先进单位和80名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2月12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向高新区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5—3987988
联系邮箱:gxqdcb@126.com
附件1平顶山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名单(30个).doc
附件2平顶山高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80名).doc
中共平顶山高新区工委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