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与加装电梯有机结合的建议
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 曹振华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三)工作目标。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2021年至2025年),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18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对完善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结构、缓解供需矛盾,提高生活质量、解决住户特别是年老体弱住户上下楼的不便,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我省省直有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鼓励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但目前这项备受关注的民生工程在我市目前推进缓慢,造成居民望楼兴叹、望梯兴叹。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居民多为老龄人口,他们年迈体弱,而这些小区住宅由于多未安装电梯,因而上下楼及出行都十分不便,而高额的房价也让他们中的多数无力搬进带电梯的新房,因而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可谓是这些老人们的“刚需”,是一项“民心工程”。
现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与加装电梯的有机衔接,避免重复施工,减少浪费和破坏,特提出建议如下:
一、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专家学者建议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制定改造方案,邀请业主、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公司及土地规划、住建、设计、自来水、供电等有关单位参加,进行座谈和听证会,本着全面提升居住环境、社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活的宗旨,形成系统完善科学长效的改造方案,方案中应将加装电梯纳入其中,对有条件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中,同步推进。对因居民意愿或资金问题导致暂时不能加装电梯的,方案中应有日后加装电梯时,方便加装电梯及避免造成二次破坏的规划设计。
二、避免重复施工,减少浪费,应先加装电梯、再照明路灯、再绿化、再硬化路面,最后外墙粉刷。或者在老旧小区改造设计中,预留老旧小区改造后再加装电梯时的合理设计。总之,合理安排管网、加装电梯、照明路灯、绿化、路面硬化、外墙粉刷等各种施工的先后顺序和进程,力戒老旧小区改造后再加装电梯时,后面的工序和施工对前面已完成的工程造成新的破坏,增加费用,延长工期,导致超出预算,因资金不足给整个小区的改造带来新的困难。
三、与当前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结合。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选取条件成熟的小区或居民楼栋作为试点,把加装电梯与小区改造同步进行,先行开展加装工作,随后再全面铺开。
四、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及加装电梯的资金问题,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既争取中央省里专项资金,又统筹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同时充分调动民间和个人的力量,加快建设。对民间和个人捐助用于小区改造的,可在小区显著位置的永久建筑物上,刻写其事迹进行表扬,长期留存供人观赏。或者,在小区临街临路的楼房外墙处,为其提供一定年限无偿使用的广告位。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