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导热油炉改建项目 |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 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为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主产业配套供热项目,为改建性质,拟在原有位置将现有的2台规模各3.5MW的导热油炉,改建1台6.4MW天然气导热油炉,不新增供热规模。
| 废气:天然气导热油炉(DA002)废气配备低氮燃烧+SCR烟气脱硝技术,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废导热油由有处置资质的厂家负责更换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催化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导热油储罐区进行重点防渗,膨胀罐、储油罐处设置0.2m围堰。制定完善的导热油泄漏应急处置方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