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氯碱发展公司拟30100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环保增塑剂项目。项目具有年产15万吨环保增塑剂(氯化石蜡),副产品盐酸24.5万吨/年、副品产次氯酸钠4500吨/年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反应装置区、盐酸吸收区事故氯处理区、原料及成品罐区等,同步建设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 1.项目氯化尾气经“四级石墨降膜吸收+总尾气吸收(降膜吸收)+碱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吹脱精制尾气经“二级脱气吸收塔吸收+碱吸收” 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含装卸废气)通过呼吸口连接管道,引入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设备检修及车间清洁废水。其中: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全部用作氯化氢吸收补充用水使用;设备检修及车间清洁废水经车间西侧废水池收集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氯化氢吸收工序。无生产废水外排。 3.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收集沉淀池污泥。危险废物为各种泵类维护、保养及检修过程产生部分废润滑油,紫外灯光源更换时产生的废紫外灯管。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项目区内的储存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执行。 | 项目建设单位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公开了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