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艾尔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375-6165855 通讯地址:平顶山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平顶山艾尔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平顶山艾尔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平顶山 市高新 区平顶山艾尔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院内 | 河南中曼威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锅炉技改项目将现有沼气发电设备停用,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1栋锅炉房,占地约202m2,增加燃气锅炉燃烧沼气加热纯水保证厌氧发酵系统的最佳温度。技改完成后,全厂颗粒物排放量减少0.009t/a,SO2排放量减少0.024t/a,NOX排放量减少0.376t/a。 | 1.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对氮氧化物的去除率为约为30%,风机风量为3000m3/h,锅炉废气经1根17m的排气筒排放。 2.本项目职工从现有项目中调配,不再新增职工,项目营运后不新增生活用水。本项目循环热水需要定期添加去离子水,去离子水通过纯水制备系统进行制备,去离子水机的产水率为75%。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需要添加的去离子水量为24t/a(0.066t/d),制备去离子水时用到的原水量为32t/a(0.088t/d)),则项目浓水的产生量为8t/a(0.022t/d),产生的浓水属于清洁下水,用于厂区降尘及绿化。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风机、各种泵类等的运转过程,源强为85~90dB(A)。本项目所有设备均布置在锅炉厂房内,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项目设计采用钢结构车间,并安装隔声门窗以保证隔声效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