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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到期延续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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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的到期延续通知

 

本机关于2023年8月1日受理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到期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900-214-08废矿物油)的事项的申请,经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平顶山广蓝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能够满足到期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拟对该企业延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办结描述:准予许可,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