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乡村旅游资源大省,80%的旅游资源在乡村,为加快乡村旅游发展,使乡村旅游成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支撑,为我省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是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意见》明确了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要求从市场需求出发,强化规划引领,丰富产品供给,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乡村旅游环境,打造以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生态旅游示范乡(镇)、乡村旅游特色村为主体的乡村旅游发展体系。到2025年,实现全省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4亿人次,年经营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
《意见》明确了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三项措施,一是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其中包括:依托城市、景区集聚优势发展乡村旅游、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依托文化资源打造体验型乡村旅游目的地、依托生态资源打造康养型乡村旅游目的地、依托现代农业打造乡村田园综合体等5项内容。二是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其中包括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加强乡村原始风貌保护、推进乡村旅游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旅游规范化水平、打造乡村旅游知名品牌等5项措施。三是强化乡村旅游要素支撑。其中包括加强乡村旅游资金支持、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培育乡村旅游人才队伍、提升乡村旅游智慧化水平等4个方面的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乡村旅游协调推进机制,推动乡村旅游跨区域联动发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