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
高新区管委会收到《平顶山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平审整改办「2021」19号)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要求立整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
目前,针对《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高新区)》所列出9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应保尽保仍有漏缺。截至2020年底,高新区有12名低保人员等重点人群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实,8名城市低保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是陈二朋、程媛、尹夏青、孙一凡、徐春峰、黄甫增辉、陈淑蜜、郭俊才;4名农村低保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别是鲁海洋、吕玉浩、张璐瑶、赵明珠。截止目前,这8名城市低保人员和4名农村低保人员已全部参保,完成整改。
二、参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高新区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有2人未参保。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经核实,两名农村低保分别是解红彬、贾天佑,二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目前,这两名人员已参保,完成整改。
三、高新区财政局未将1028万元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产业聚集区内的企业。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由于该项目长期处于停工状态,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与市财政局汇报,市财政局将该资金1028万元统一收回,并于2020年12月11日调整至其他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的项目(调整资金文号:平财预【2020】628号)。
四、擅自扩大支付范围。高新区医保经办机构违规向部分医院支付限制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等费用10.8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该款项涉及高新区皇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遵化店镇卫生院,已于2021年4月已全部追回,完成整改(附件显示合计追款金额125076.35元,实际将住院总费用全部追回,多于医保支付的统筹基金10.8万元)。
五、违规收费。高新区有2家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服务,违规收取诊疗费8100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该款项涉及高新济仁中医骨伤科医院6480元,平顶山湛河骨伤科医院1620元,已于2021年7月全部追回。
六、平顶山高新区使用的平顶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又称工改系统)无办件量,未实现“一网通办”。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全市工改系统建立后,由于市区两级权限未梳理明确,加上系统尚不完善等原因,前期网上办件量较少。经过协调和整理,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于2020年8月开始使用,基本实现“一网通办”。截至2021年1月18日(产业集聚区审计问题回复时间),网上办件量已达7件。截至2021年11月9日,网上办件量已达25件。
七、高新区产业集聚区的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发展规划不衔接。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因现行《平顶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过期,国土空间规划尚未编制完成,由于原总体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已不能完全适应高新区的实际发展需求,结合近期实际发展需求对高新区南至长江路、东至许南路(昆阳大道),西、北至高新区边界范围内进行相应用地调整,未按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已经市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项目的用地性质在《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调整》规划方案中得以调整,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支撑;该方案已经平顶山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待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目前,新版的《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新版的《平顶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均正在组织编制。该规划能够建立一个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一步,我区将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上位规划和编制依据,加强与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的对接,确保不同规划之间相互衔接。
八、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高新区产业集聚区未出台“招才引智”的具体措施。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对标分析先进地区人才引进工作中的亮点,结合高新区实际,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人才引进政策,开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保证引进人才能够快速、便捷。二是深入企业定期开展人才工作调研,掌握现有人才的结构和层次,针对人才引进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需求,在平顶山市已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改进和完善人才政策,保持政策鲜活度。三是引进人才机制。制定《平顶山高新区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实施方案》,根据管委会高层次紧缺人才实际需要,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预订招聘岗位信息,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并签订意向书、资格初审和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程序,确定六名聘用人员,并于2020年1月2日正式上班,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储备英才。
九、高新区财政部门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4000万元,截止2020年6月底此笔资金未拨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根据《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打造特色载体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开发【2019】78号)文件精神,需对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意见,经报批、公示后进行资金拨付。截至2020年9月底该部分4000万资金,已全部按要求支付到位。
平顶山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