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关于拟定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创业大道店为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辖区各参保单位、参保居民: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1〕3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及现场评估验收,拟定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创业大道店为高新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为辖区参保人员提供药店购药服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局。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4日
举报电话:0375-3986269 0375-3986261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