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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2-00001 主题分类:往年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2-07-07 关键词: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64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6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市房产管理中心:

杨延旭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高新区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杨延旭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我们非常认同。我区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宣传科普,并将《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落实到矛盾纠纷投诉化解工作中,引导小区业主加强责任意识,履行应尽义务,通过条例保障自身权益。同时组织物业企业就《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日常工作中督促物业企业按照要求开展各项公示,并加强违规充电、消防安全、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力度。

二、落实好物业招标入驻机制。高新区目前没有新的住宅项目,因此暂未开展相关工作。未来新建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将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确定。已建成小区需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确定公开招标方式,引进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认真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区鼓励各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提升业主管理意识。目前皇台街道办事处部分社区已牵头组织成立了3个业委会(神马尼龙66盐小区业主委员会、东方绿地小区业主委员会、平东站小区业主委员会)。其中平东站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将平东站零散的职工小区整合成1个物业主体进行招标,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使小区物业管理走上了正轨。

下一步,高新区将持续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力度。一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入驻管理,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备案制度,提高新引进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质量。二是加强对小区业主的政策宣传,鼓励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并引导业主大会、业委会规范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切实做到保障广大业主合法的利益和诉求。三是加强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在两者间开展沟通协调,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不激化矛盾。

以上意见,请在正式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联系单位: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国安 

联系电话:13503759619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