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提升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6月29日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市提升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从10个方面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根据《平顶山市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标准,逐批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过程中,我市将坚持“绣花”式微改造理念,高质量做好老旧小区组团连片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做好养老、托幼、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加强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停车设施和充电桩建设,科学合理开发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增加限时、分时、错时和夜间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恢复和规范已规划建设停车设施和充电桩的使用功能。大力实施城镇燃气、热力、供水等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逐步扩大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向城郊延伸,提高覆盖面。
有效提升市容市貌。深入推广“街长”“路长”制等管理模式,开展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占等市容乱象整治,对空中、路面、地下管线系统和“城市家具”等各类要素进行规范,改进和完善道路交通标识线和斑马线施划工作,实现“线清、杆合、箱隐、景美”。
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2021年底前实现市级平台与省、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积极谋划实施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市政等智慧化示范项目,推动现有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逐步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另外,我市还将通过推进园林绿化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城市环境和空气清洁行动,开展城市体检,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功能。
按照部署,今年年底前,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将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并完成一批工期短、见效快的提升项目。明年年底前,各市直单位和县(市、区)将以城镇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为契机,积极融入养老、托幼、教育、医疗、停车、绿化等元素,开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2023年年底前,将培育一批“安全、整洁、有序、智能”的示范街区、达标街道等示范项目,引领全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并将出台长效机制,促进城市进入有序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