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平顶山市委关于制定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平发〔2021〕2号)文件精神,全面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推动创新人才充分施展才华,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动能,加速推进我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平顶山市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研发投入年增长达到20%以上;全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以上;培育建设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00家以上;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500名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0个以上,柔性引进两院院士10名左右;实施100项重大科技专项,力争突破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落地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500项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达到20亿元。通过五年建设,把我市打造成为创新环境良好、创新资源丰富、创新主体活跃、创新服务高效的创新人才价值实现基地。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创新政策体系。完善人才引育政策措施,深入实施“鹰城英才计划”,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完善人才使用评价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扩大科研自主权;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培育科技中介人员,坚持市领导联系高层次创新人才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引育保障政策。
(二)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创新引领型企业,实施创新龙头企业提升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增工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构建一批高层次创新平台,推动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和双创载体建设;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引进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鼓励新型研发机构与我市上下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