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平顶山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河南省审计厅自2022年9月13日至11月18日,组成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我市2020年以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经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组对高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于2023年3月5日向高新区反馈审计调查结果,涉及两项工作任务。接到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组反馈结果后,高新区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召集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遵化店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研究落实反馈情况,扎实整改,现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组建农村水合作组织。截至2022年10月,高新区遵化店镇24个行政村应建未组建农村水合作组织,导致水费收支核算缺乏管理载体。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3月,高新区遵化店镇各行政村依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村基层组织等作为农业用水计量收费的实施主体,分别成立了村级用水协会,协会成员均由村两委选定,具体负责灌溉用水计量、水费核算等工作。
二、节水奖补政策未落实。截至2022年10月,高新区未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管理制度。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高新区财政局已于2020年11月5日印发(平开发财【2020】86号)《高新区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因审计时,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轮岗,不了解情况,未能及时提供《高新区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及节水奖励办法》。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