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报告
平顶山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组自2022年4月18日至10月31日,组成专项审计调查组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经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专项审计调查组对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后,于2023年4月5日向高新区反馈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涉及高新区在政府采购方面一项问题。现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政府采购方面 采购实施过程执行力不够
高新区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局平顶山高新区2021年道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4日,合同备案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合同签订、合同备案不及时。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2023年高新区路域环境绿化提升工程、高新区辖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购买服务等均于2023年5月18日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5月22日签订合同,于2023年5月22日进行了合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的规定,均在相关规定要求时间范围内备案公告。
下一步,高新区将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相关合同备案,争取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开、公正的法制化政务环境。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