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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05452946-00000-2024-00002 主题分类:2024年 体裁分类:
  •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07-25 关键词:
关于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号
政协提案270号
提案者
王留根
标题
关于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服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的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平顶山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特别是2023年新修订的《平顶山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费的收取和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规范了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也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但是,在物业费收取、监管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1、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透明:在物业服务市场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阶段没有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或者公示的信息不完整、不透明,导致业主不清楚自己应该支付多少费用,容易引发乱收费的问题。

 2、物业服务企业过于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物业服务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来增加收入。例如,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来收取费用,或者在提供服务时故意降低服务质量,迫使业主不得不支付更多的费用。

3、业主自治组织缺位: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小区业主委员会都组建不下来,或者组建下来了发挥的作用有限,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和制约不够有效。同样一些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缺乏了解和关注,也容易引发乱收费的问题。

4、监管不到位: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涉及到多个部门,但一些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可能没有划清,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或相互推诿的情况,造成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乱收费的行为。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难以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全面、准确的掌握和监督,也会导致一些不良企业违规操作、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1、全面建立服务质量的监督和评价: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特别是要定期和随机相结合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检查,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严格实施资金使用的监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监管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防止挪用、滥用等情况的发生。

3、科学建立信用档案管理: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等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应当进行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以促使物业服务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积极开展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工作: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并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纠纷和矛盾,监管部门应当积极调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5、充分激发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业主是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主体,要充分激发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增强业主的参与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为小区的发展和治理献计献策。对于还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建立业主组织。定期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组织培训,提高的他们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他们代表性和公信力。


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房管中心,会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 高新区 新华区 卫东区 湛河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办理结果
已办结
答复内容

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70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市房产管理中心:

王留根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已收悉,区高度重视王留根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收到交办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现将我区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根据高新区各物业管理小区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王留根委员提出的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目前围绕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的纠纷比较集中,多数小区都存在类似问题。结合王留根委员的建议,我们认为,一是要加强规范目前小区物业的公示内容,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公示服务内容、物业费用支出情况,也可公示物业费用的总体收取情况,使小区业主拥有更直观的了解。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目前“红黑榜”的实施已经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但由于物业公司成立条件简单,部分企业受到负面信用评价后,改头换面重新成立公司进行规避。三是鼓励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同时,要加强审核把关提高业委会成员“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比例。规范业委会工作机制和业委会成员履职能力,督促业委会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小区物业管理有关事项。通过增加政策讲座等活动,增强业委会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以上意见,请在正式答复政协委员时参考。

 

联系单位:高新区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人:代耀晖       

电话:1873753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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